在荷蘭設立公司:完整指南 (2) 初始預融資只能用於支付給受益人以實施該計劃。 就每個計劃而言,第一期的預算承諾將在委員會批准該計劃後履行。 為該行動支付的未經授權的款項必須由成員國按照未滿足要求的時間比例予以償還。 公共資金提供的無償支持沒有用於購買受折舊影響的資產。 (6) 定義每項業務支援條件的文件規定了確定業務成本的方法以及給予不可退還支援的條件。 (10) 與第 (9) 款相反,EMVA 條例中可以定義有關問責開始日期的特殊規定。 台北會計師 適用於 EMFF 的具體規則可能與第一小段不同。 (3) 評估由內部或外部專家進行,這些專家在職能上獨立於負責計畫實施的當局。 本委員會將在本法規生效後立即發布有關如何進行評估的指南。 (3) 與第 (1) 款相反,成員國和委員會可以同意僅在 2017 年和 2019 年舉行特定計劃的年度審查會議。 2017年和2019年年度審查會議應涵蓋成員國所有計劃,並考慮成員國當年根據第五十二條提交的進度報告。 上述授權法案不得規定其通過日期之前的適用日期。 應進行事後審查,以評估 ESIF 基金的有效性和效率及其對 ESIF 基金總體目標和歐盟智能、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戰略的影響,同時考慮到為 ESIF 設定的目標歐盟戰略有問題。 委員會必須為每個ESI基金準備一份總結報告,其中描述事後評估的主要結論。 為了確保分配給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工具的資源達到高效和有效的新中小企業貸款融資所需的最低規模,必須能夠在特定成員國的整個領土上使用這些資源,無論其區域類別如何。 然而,成員國與歐洲投資銀行之間的融資協議談判應確保,作為 ERDF 和 EAFRD 財政捐助的單一目標國家計劃的一部分,這些金額可以按比例重新分配給某些地區或一組同一成員國國內的區域。 成員國應酌情根據第 4 台北的會計師 條促進與 LIFE 的互補性和協調,特別是在綜合計劃、自然、生物多樣性、水管理、廢物管理、空氣、氣候變遷減緩和適應領域到它。 (2) 對於最近的審計意見未發現重大缺陷的業務計劃,委員會可在第 128 條第 (3) 款所述的下一次會議上與審計當局達成一致,要求審計工作的水平可減少,使其與既定風險成比例。 在這些情況下,委員會不會進行自己的現場審計,除非有證據表明管理和控制系統有缺陷,影響到帳目已被接受的會計年度的年度報告中向委員會報告的支出由委員會。 (10)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統一,委員會通過了關於本條第 (4) 款第 e) 點所述管理聲明模型的實施法律行為。 這些實施法案應在第 150 條第(2)款提及的諮詢程序框架內通過。 (3)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統一,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法案,定義向委員會報告金融資產時所使用的範本。 成員國必須提交有關其夥伴關係協議實施情況的進度報告,以便委員會能夠監測與每個基金相關的歐盟目標和基於條約的目標的實施進度。 根據這些報告,委員會編寫了一份關於 2017 年和 2019 年取得的進展的策略報告。 為了透過適當水準的國家或私人國家支持來尊重共同融資原則,有必要確定每個地區類別的最大共同融資率。 公私部門合作(PPP)可以成為有效的工具,透過匯集不同形式的公共和私人資源來服務公共政策目標。 為了促進 ESB 資金的使用來支持 PPP 結構中實施的運營,本條例制定了一些有關 ESB 資金的共同條款,同時考慮到此類夥伴關係的某些特殊性。 成員國和地區日益面臨全球化影響、環境和能源問題、人口老化和人口變化、技術轉型和創新要求以及社會不平等等挑戰。 由於這些挑戰的複雜性和相互關聯性,ESIF基金應支援綜合、跨部門和多維度的解決方案。 在此背景下,為了提高政策的效率和有效性,應該可以將 ESB 資金整合到適合特定領土需求的綜合計劃中。 ESB 基金的活動及其支持的運作必須符合適用的歐盟法律以及直接或間接實施本法規和個別基金特定規則的相關國家法律。 6.2.主題目標的選擇和組合,以及相關投資和歐盟優先事項以及具體目標的選擇,反映了各個成員國和地區的需求及其在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方面的現有潛力。 (1) 作為臨時付款,委員會將退還根據付款請求中優先順序的合格支出以及批准營運計畫的決定中每個優先順序的共同融資率計算得出的金額的 90%。 委員會應根據第 139 條決定應償還的剩餘金額或在臨時付款框架內償還的金額。 (1) 所有項目均須遵守承諾撤銷程序,前提是與特定承諾相關的金額在指定期限內未用作預融資或未收到付款請求 - 包括那些付款請求如果付款期限被延長或付款被暫停,則全部或部分款項將被撤回。 (8)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通過一項授權法律法案,其中製定規則,定義與根據第 (2) d 款建立的監測系統中要記錄和存儲的數據相關的信息。 (1) 每個成員國應任命一名資訊和通訊官員,協調與一個或多個基金相關的資訊和通訊活動,包括相關歐洲領土合作目標框架內的計劃,並應相應通知委員會。 如有必要,成員國或管理當局也可以在規劃期間修改溝通策略。 修改後的溝通策略必須根據第 110(2)(d) 條提交給監督委員會批准。 (1) 成員國或管理當局應為所有業務計畫制定溝通策略。 (六)在收到第(一)款規定的通知或第(二)款規定的報請批准後,與重大項目有關的支出可以納入付款請求中。 如果委員會不批准主管機關選定的重大項目,則在委員會決定通過後,必須對成本報表進行相應更正。 (8) 若會員國為每個基金準備不超過一個業務計劃,則第 (3) 款的 a)、a)、c) 和 d) 點,以及第 (2) 款第一小段的 (4)本條規定的經營方案和(六)可以納入合夥協議的相關條款。 (4) 本條例生效後,委員會應立即透過實施法律行為的方式作出決定,確定符合第 (2) 款和第 (2) 款中提到的三類地區標準的地區名單。 本名單有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 管理機構可以要求潛在受益人在申請中提出與經營規模相稱的指示性溝通活動。 有效性衡量架構包括為各個優先事項設定的 2018 年子目標和 2023 年目標,但技術援助優先事項和根據第 39 條規定的金融工具計畫除外。 各個層面都必須考慮到人口變化帶來的挑戰,特別是與活躍人口減少、退休金領取者佔總人口比例增加以及人口減少有關的挑戰。 成員國應根據相關國家或地區策略(如果存在),利用 台北會計師 ESI 基金解決人口問題並創造與老齡化社會相關的成長。 (6) 為了實施財務修​​正,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在聽證會後六個月內做出決定,或者,如果成員國承諾在聽證會後提交額外信息,則應在收到本報告後六個月內做出決定。 如果未舉行聽證會,則六個月期限從委員會發出聽證會邀請之日起兩個月後開始。 在國家、區域、國際或跨境層級建立並由管理當局管理或負責的金融工具。 組織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策略,以促進利害關係人之間的資訊交流,推廣該策略,並支持潛在受益者開展業務和準備招標。 (3) 相關 ESB 基金對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的支持必須在相關 ESB 基金之間統一協調。 除此之外,應透過協調能力發展、選擇、批准和資助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策略和地方行動小組來確保這一點。 (2) 與第 fifty five 條不同的是,此類項目的初步評估是第 39 條第 (4) 項第 a) 項定義的初步評估。 (5) 除專門用於技術援助的計劃外,每個計劃均應根據基金具體規則,包含考慮到第 5 條、第 7 條和第 eight 會計師事務所 條規定的原則的措施說明。 在過度赤字程序的情況下,暫停水準將逐漸達到下一財年ESI基金承諾的100%,在過度失衡程序的情況下,下一財年ESI基金承諾將根據不履行義務的嚴重程度,最高可達50%。 但是,就股息而言,您可能需要在另一個國家/地區納稅。 本公司在公司登記冊上登記後,有義務自開業之日起 30 天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登記。 然後,您將從稅務局收到一個納稅識別號碼 (DIČ)。 斯洛伐克被公認為開放市場經濟體,最近已成為中歐經濟發展的領導者。 斯洛伐克因其政治和經濟穩定、有競爭力且有利於商業的稅收制度以及訓練有素、高素質勞動力的有競爭力的成本而被認為是創業的理想之地。 本文探討了塞浦路斯居留權恢復過程的複雜性,重點介紹了關鍵的法律問題和資格標準。 此外,它還強調了選擇塞浦路斯作為新母國的公司可以享受到的好處,包括優惠的稅收制度、廣泛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網絡以及強大的支持服務基礎設施。 2023 年 eleven 月 22 日,英國財政大臣傑里米·亨特在下議院發布了備受期待的公告,公佈了 2023 年秋季預算,其中提出了一系列促進經濟增長和鼓勵商業投資的措施。 還有"傘式組織",可以是相關區域、地方和城市當局的各種協會、聯合會或協會,或符合相關國家法律和慣例的其他組織。 在準備和製定授權法律行為期間,委員會必須確保相關文件同時、及時、適當地提交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成員國應監督這些計劃,以審查計劃目標的實施情況和進度。 為此,成員國必須根據各自的製度、法律和財務框架設立監督委員會,以明確ESB基金的組成和任務。 由於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專案的特殊性,必須為監督特定專案的監督委員會制定單獨的規則。 可以設立聯合監督委員會,以促進 ESB 會計師事務所 基金之間的協調。 為了確保有效性,監測委員會應能夠就方案的實施和評估向管理當局提出意見,包括減輕受益人行政負擔的措施,並監測根據其意見所採取的行動。 每個成員國必須在該份額中添加額外金額,具體金額由第九條決定。 就本段而言,ESF 對青年就業計畫的支持被視為分配給 ESF 的結構性資金的一部分。 金融工具的設計和實施必須能夠在適當的風險分擔的基礎上促進私營部門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大量參與。 為了使金融工具對私營部門具有足夠的吸引力,必須以靈活的方式開發和實施它們。 滿足此要求所需的調整必須按比例應用於基金的贈款,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贈款除外。 (1) 必須進行評估,以提高計畫制定和實施的質量,評估其有效性、效率和影響。 根據特定 ESB 基金的使命,必須將計劃的影響與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值進行比較,並在適當情況下考慮到給定計劃與受影響計劃領域的GDP 和失業特徵的關係。 (5) 2019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和ESB基金的最終實施報告,除第(2)和(4)段提到的資訊和測試外,還包含有關實施ESB所取得進展的數據。 計劃的目標及其分析,以及該計劃對實施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貢獻。 台北的會計師 (2) 年度實施報告應包含有關計劃實施情況及其優先事項的關鍵信息,並參考財務數據、共同和計劃特定指標以及量化目標值——酌情包括結果指標- 以及2017 年根據績效框架中確定的次級目標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 提交的資料也指完全實施的操作的指標值,以及在目前實施階段允許的情況下,選定操作的指標值。 報告包含上一財年可用計畫評估過程中得出的結果的總結、可能影響計畫績效的問題以及所採取的措施。 2016 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可酌情描述為滿足先決條件而採取的措施。 成員國酌情選擇跨國活動主題,並根據自身俱體需求制定適當的實施機制。 成員國努力解決理事會相關建議中確定的所有政策領域,以便最大限度地相互學習。 ESB 基金為當地和區域基礎設施的建設及其與歐盟優先能源和電信網路的連接提供支援。 相關部門計畫、方案和策略(包括優先行動框架、流域管理計畫、廢棄物管理計畫、減緩氣候變遷計畫或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可以作為協調框架,以支持以下方面的工作:規劃的受影響地區。 「自上而下的行動」提供了地平線2020和先前計劃的研究和創新成果在市場上得到利用和傳播的手段,特別強調為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工商界創造一個創新友好的環境,以及符合智慧專業化策略中為各領域所確定的優先事項。 (4) 授權法律法案通過後,委員會應同時通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該法案的通過。 在確定影響歐盟預算的剩餘風險時,會考慮成員國因發現的其他嚴重缺陷而對相關費用進行的基於百分比或推斷的修正。 台北會計師 如果已提交相關管理報表、年度控制報告和審計意見,則根據適用的法律對管理和控制體係有效運作的嚴重缺陷進行評估。 (3) 委員會應考慮會員國在第 (1) 和 (2) 款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的所有證據。 付款請求中包含的支出不正常,且在根據本段啟動更正程序之前,成員國未更正。 EMFF 規則可針對不遵守共同漁業政策框架內適用規則的情況確定暫停付款的單獨原因,這些原因必須是相稱的,同時考慮到不遵守行為的性質、嚴重程度、持續時間和重複情況。 (5) 國家主管機關應制定程序,證明普遍接受的資料載體上儲存的文件與原始文件的一致性;該程序確保儲存的版本符合國家立法規定的要求,並且可以可靠地用於審計目的。 每個計劃都包含確保 ESB 資金有效、有效率和協調實施的措施,以及旨在減輕受益人行政負擔的措施。 根據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八)項的規定,撥給旨在永續城市發展的創新活動的資金。 (1) 所有成員國應制定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的夥伴關係協議。 工商登記 (10) 委員會和成員國履行其與 ESB 基金相關的職責,旨在減輕受益人的行政負擔。 為了確保獲得有關該計劃實施情況的基本和最新信息,成員國必須定期向委員會發送關鍵數據。 為確保各類地區獲得適當比例的利益,基金資源不得在欠發達地區、轉型地區和較發達地區之間重新分配,除非存在與實施一個或多個主題目標。 此類重新分配最多可能影響給定地區類別總撥款的 3%。 考慮到當前的經濟狀況,從基金轉移到各個成員國的最高水準不能導致每個成員國的福利金額超過 2007 年至 2013 年規劃期間確定的福利水準的 110%(考慮在內)實際條件。 會計服務 成員國必須履行管理、控制和審計義務,也必須承擔本條例、預算條例和共同管理基金具體規則所規定的任務。 成員國應確保根據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制定有效的安排,調查與 ESI 基金相關的投訴。 根據輔助性原則,成員國必須根據委員會的要求,調查向委員會提交的屬於其措施範圍的投訴,並根據要求向委員會通報調查結果。 (2) 管理機構應確保適當登記第 (1) 款所述資源的再利用。 根據第 (9) 段的 d) 和 e) 點,在第一次出現不履約情況時,最多為下一個財政年度 ESB 資金承諾的 50%,或最多為名目 GDP 的 zero.5%。 本實施決定僅適用於該實施法通過之日之後提交的付款請求。 確保 ESB 資金有效實施的措施,包括審查現有的電子資料交換系統以及計劃措施的摘要,這些措施將逐步實現受益人和負責管理和控制計劃的當局之間的所有資訊交換以電子資料交換的形式進行。 協調影響 ESB 資金的監測和報告措施對於簡化各級管理措施是必要的。 會計事務所 重要的是要確保適當的報告要求,而且在主要審查中提供有關結果的全面資訊。 因此,報告要求應反映當年所需的信息,並應與績效審查時間表保持一致。 還必須為責任期結束前與 ESB 資金支持相關的資金再利用制定單獨的規則,並且還需要為責任期結束後剩餘資金的再利用制定額外的規則。 關於共同農業政策(CAP),透過協調和調整 CAP 第一支柱(歐洲農業擔保基金 — EMGA)和第二支柱(歐洲農業農村發展基金 — EMVA)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實現了顯著的協同效應。 (2) 與第 (1) 款相反,委員會不必評估 ESF 法規第 15 條第 2 款 a) 點。 一旦成員國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委員會應立即解除臨時付款的暫停。 如果糾正措施旨在將財政支持重新分配給其他計劃或實現子目標的優先事項,則委員會應根據第 30 條第 (2) 款,透過實施法律法案批准對相關計劃進行必要的修改。 與第 30 條第 (2) 款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應在成員國提交請求之日起最多兩個月內就修正案做出決定。 在不影響第 2 條規定的定義的情況下,根據第 four 條第 (5) 款對適用性進行評估,在適用的情況下考慮比例原則,並考慮所提供援助的水平。 最外圍的 NUTS 2 級區域和北部人口稀少的 NUTS 2 級區域可獲得 30 歐元/居民/年的額外特殊津貼。 此福利按受影響地區總人口的比例按地區和成員國分配。 暫停的水平不得超過計劃和優先事項付款的 50%。 非統計抽樣方法至少涵蓋會計年度向委員會申報支出的業務的 5% 和會計年度向委員會申報支出的 10%。 (2) 與第 (1) 工商登記 款相反,EMFF 法規中可以定義額外的支援形式和計算方法。 (2) 監督委員會審查所有影響專案績效的問題,包括績效審查的結論。 提高當局和利害關係人的機構能力並促進有效的公共行政。 準備提交給委員會的年度實施報告和最終實施報告的程序。 準備帳目並驗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的程序,以及根據所有審計結果驗證支出是否符合適用法律的程序。